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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屡屡出现有青少年宣称自己尚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故意犯下情节恶劣的刑事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加入了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还需要矫治教育来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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