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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发布案例:某国防军工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张某,为在亲友面前“有面子”,利用自己在涉密生产车间工作的便利,趁他人不注意,用手机偷拍正在研发的新型军事装备照片,并发到家庭聊天群中。随后群内亲属又将照片转发至其他线上聊天群,导致涉军涉密信息在互联网迅速扩散,造成严重失泄密危害。
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广大公民若发现涉及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况,应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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