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搜索
查看: 19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聊天交友] 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0

好友

7284

积分

金元宝
0
金钱
2796
在线时间
434 小时

IP属地:北京市

124.205.4.7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25-5-19 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登陆,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新账号

x
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北京市公安局于5月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5月12日零时起至2025年5月13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含穿越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此外,针对孔明灯、氢气球警方作如下提示:一是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二是氢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氢气充灌的气球遇到明火、静电、太阳曝晒或压力过高时,极易发生爆燃,在公共场所贩卖、携带氢气球等行为也会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新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